根据平顶山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的通知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全市共为舞钢市、鲁山县、宝丰县、叶县、郏县招聘114人(含中医)。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研究生2名,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本科生20名,乡镇卫生院专科生92名,在基层工作的时间不少于6年。招聘专业和相关政策保障按照《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的相关规定实施。
二、招聘特岗全科医生
全市共为鲁山县、叶县所辖乡镇卫生院招聘6人(含中医)。
三、有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由当地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请到各有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网站查看当地公告。
(二)相关政策详见《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附件1和附件2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可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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