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豫政〔2011〕48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政〔2013〕59 号)精神,为满足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郑新路幼儿园幼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及幼儿园自身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为扎实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幼儿教师5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3.岗位具体要求:
教师:35周岁以下,有经验教师或应往届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有幼教工作经验且取得成绩者优先考虑。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方式:即日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651530507@qq.com,会有老师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2.需提交以下材料:
幼儿教师岗位:
(1)往届毕业生
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相关荣誉证书(附相关文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张1寸彩照(在背面写上姓名)。
(2)应届毕业生
携带有效身份证、普通话证、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张1寸彩照(在背面写上姓名)。
四、面试内容及程序
(一)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面试地点:郑州市管城区郑新路十八里河新区一号院(郑新路幼儿园)
(三)面试内容:
幼儿教师
五个一:一分钟自我介绍,一个故事,一首儿歌弹唱、一个儿童舞蹈、一副简笔画。(备注:可展示个人才艺。)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确定录用人员后进行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3个月,转正后缴纳社保,本次招聘为合同制。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不予录用。
(三)根据工作需要,不服从分配和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由郑州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管城郑新路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郑州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管城郑新路幼儿园负责此次应聘教师的招聘工作。
咨询电话:1771987899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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