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河保护治理工作需要,黄河水利委员会所属单位公开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在就业报到证有效期内未正式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2022年本科及以上全脱产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热爱黄河保护治理事业,爱岗敬业,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1年11月2日9时30分
地点: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8教328
(二)时间:2021年11月4日9时
地点:河海大学科学会堂报告厅
(三)时间:2021年11月6日9时
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水环馆201报告厅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在招聘高校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能参加现场报名的,于2021年11月7日之前将个人简历及有关报名材料(文件名为“2022招聘+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姓名”)发送至有关邮箱,具体邮箱地址详见岗位明细表。由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审查合格人员。具体面试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在黄河网人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
(二)面试测评
现场招聘资格审查通过者将采用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
(三)体检
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环节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品德修养等,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考察对象的考察结果。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环节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黄河网人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拟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以及毕业院校等。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岗位地点
招聘岗位分布在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等省(自治区),具体地点详见岗位明细表。
七、招聘监督电话
0371-66022251
黄河水利委员会人事局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2022年黄河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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