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人才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24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3名,编制为事业单位差供编制,特此公告如下:
附件:周口市妇幼保健院(周口市儿童医院)2021年引进高层人才需求表
周口市妇幼保健院(周口市儿童医院)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周口市妇幼保健院(周口市儿童医院)2021年第二批引进高层人才需求表》。
二、报名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35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副高级以上职称放宽至45岁以下;
(五)符合招聘要求的学历、专业(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周口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时携带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荣誉奖项等相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将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kfy6669@163.com。
(二)资格审查:接到报名材料后,按照公告发布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直接通知应聘人员本人。
(三)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5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综合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综合测评人员,综合测评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和“人岗相适”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一般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测评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执行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引进人员在我院最低服务期为十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确保应聘时留存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如因通信不畅导致不能及时通知到应聘人员,或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394-7706900 18539707700
监督电话:0394-7721686
周口市妇幼保健院(周口市儿童医院)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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