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决定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司法辅助人员,此次招聘委托河南兴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荥阳分公司负责。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以下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身心健康、人格健全。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待遇
本次共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5名。全部实施劳务派遣,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后执行基本工资1800元/月/人,之外享受企业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专业优先聘用。
(四)18周岁以上(2003年10月1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五)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荥阳市人民法院网站、荥阳市人民法院微信、微博、河南兴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荥阳市相关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10月2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河南兴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荥阳分公司(荥阳市国泰路惠民路正上豪布斯卡C座2007)。
咨询电话:0371-88191157。
4.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材料: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用A4纸复印)。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正面1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时须提交两份《荥阳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2)报名比例不低于1:3,招聘人员与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比例的,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招聘计划。
(3)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10月22日下午14:00---17:3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相关知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
3.笔试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有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最后一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有效成绩×40%+面试有效成绩×60%。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是否参加体检。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工资执行1800元/月/人,试用期满后由用工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合同,执行基本工资1800元/月/人,之外享受企业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三)笔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荥阳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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