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征集人才(项目)需求信息的通知》(豫招才办[2021]3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总体方案>的通知》(豫办发电[2021]20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拟通过2021年“招才引智”引进博士研究生8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一、报考条件及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热爱环保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4.从事相关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学历等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与报名
本次“招才引智”报名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同时进行。招聘信息已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发布,线上报名工作按照官网岗位设置要求投递简历,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考生;线下报名工作通过参加“第四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主场、武汉专场等系列活动现场进行报名。
(二)组织考试
此次“招才引智”工作计划于11月组织考试。博士研究生岗位不参加笔试考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由我厅集中组织。博士研究生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面试确认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选将在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认证报告、准考证等资料。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违规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由我厅对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干部档案等方面存在问题和考察认为不适合的,不再作为招聘人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2.公示、聘用
对拟聘人员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凡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自行承担后果。
3.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会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孝汤
联系电话:0371-66309057
附件: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招才引智”拟聘用人员计划表.xls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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