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硕士)方案
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硕士)一览表
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硕士)一览表
招聘岗位
专业
人数
其他要求
辅导员
专业不限
10人
1.满足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2. 2020、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要求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要求未落实工作单位,2021年毕业的研究生要求7月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3.要求入住女生宿舍。
20人
1.满足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2. 2020、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要求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要求未落实工作单位,2021年毕业的研究生要求7月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3.要求入住男生宿舍。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事业编制辅导员(硕士)。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位于豫北名城新乡市,北依巍巍太行,南濒滔滔黄河,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学校占地面积135.72万平方米,在岗教职工2800余人,各类学生6万余人。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点支持高校、国家“111计划”建设高校、河南省第三所教育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四度蝉联全国文明单位(校园),综合排名始终保持在河南省高校前三名,2021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主榜)第94位。经过近百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已经发展成为拥有25个学院、涵盖11大学科门类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二、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组织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硕士)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其他要求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硕士)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jyt.henan.gov.cn/)、河南师范大学(网址https://www.htu.edu.cn/)网站,发布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7,从硕士报名入口进入“河南师范大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8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旦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s://www.htu.edu.cn/rsc/)发布,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一周内,笔试成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1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辅导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由我校上报河南省教育厅,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326201(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3-332586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0371-69691975(河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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