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在生猪调出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生猪调出大县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的通知》(豫农文〔2020〕281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特聘5名动物防疫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资格及条件
1、招聘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身体健康,能适应乡镇工作,服从工作安排;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需具备男40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40岁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条件。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聘: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业3年以上的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
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报考应聘。
二、特聘岗位职责
一是为县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是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三是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
四是为县乡畜牧部门动物防疫等工作提供的专业服务。
五是县畜牧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特聘采取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示、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全程由县纪委派驻县畜牧中心纪检组监督。
1.发布公告,在县政府网站和《说泌阳》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 9月22 日——2021年10月1日
地 点:泌阳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四楼人事股
电话:0396-7922273
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均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以及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或提前下载填写报名表(见附表),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手续。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特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特聘资格。
3.面试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求职动机、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专业知识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研究公示:按照面试情况及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县政府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在县政府网站、县畜牧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面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5.确定人选:公示结束后,确定聘用人员并通知如期到岗,由县畜牧中心与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签订服务协议,严格按照合同内容从事服务工作。
四、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用人员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特聘防疫专员服务期限按年度实施,实行一年一聘,每年的聘用工作根据上级有关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对考核优秀的优先继续聘用、合格的继续续聘、不合格的解除服务协议。
五、聘用人员待遇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进行补助。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不列入我县公职人员管理,不享受公职人员各种福利待遇,录用后,统一购买工伤保险,费用由特聘防疫专员自理。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中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监督电话
16639660362
八、本公告由泌阳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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