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严重不足、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生猪调出大县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的通知》(豫农文〔2020〕281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市开展乡特聘动物防疫服务计划,公开面向全市招聘18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一、特聘对象
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二、特聘条件
1、具有丰富的畜牧兽医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专业技术特长和科技素质。
2、热爱农业农村工作,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与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身体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能下乡进行技术指导,年龄不超过50岁(1971年5月1日之后出生)。
4、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其本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
1、本区域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
2、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三、职责与任务
1、为市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为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到市畜牧局报名,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5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址:汝州市丹阳东路106号,汝州市畜牧局311室,联系电话:0375-3330710。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动物疫病防控、畜牧兽医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4、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募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研究公示。经综合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最终审定,并对拟招聘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7、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由市畜牧局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的考察。
8、签订服务合同。考察合格者,即为我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由市畜牧局与其签订动物防疫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2个月。
五、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实行量化考核。对综合考核达90分以上者发全额报酬,在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80-90分发90%报酬;70-80分发80%报酬;60-70分发60%服务报酬;低于60分扣发服务报酬,并解除服务合同来年不再聘用。
六、待遇
每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岗位补助根据工作任务在服务合同中确定报酬,从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中列支,按照每人每月2500元标准执行。
汝州市畜牧局
202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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