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济源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名。现将有关方案公布如下:
一、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工作;案件收转、登记和法律文书的制作、文印、送达;案件材料的录入、保管、整理和案卷装订、归档;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项;所在部门交办的辅助性工作。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与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书记员岗位工作。
三、招聘数量
济源检察机关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名,其中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2名、济源市人民检察院3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3.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检察工作纪律、规章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0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不限性别;
2.报考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具有法律类、文秘类或检察事务等相关专业;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检察院、法院辞退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与报考单位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6日9:00至12月11日17:00,登录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济源人事考试网,点击“济源检察机关2024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通道”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提交《诚信承诺书》,填写信息、选择职位,上传本人照片,上传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扫描件,提交报名审核申请。系统将对报考者的信息自动进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对在各个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2.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不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4日9: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自行打印个人准考证(A4纸格式)。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如因报考者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包括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20%、4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的查询
笔试成绩在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济源人事考试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官网及“济源检察”微信公众号等(以下简称“规定的网站及公众号”)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2.技能考试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技能考试人数1:4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技能考试人员,比例内成绩相同者,均进入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采取看打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技能考试使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预装有五笔、智能ABC、搜狗拼音输入法。不得携带并使用其他键盘,不能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参加技能考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及成绩在规定的网站及公众号公布。
3.面试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和技能考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及成绩在规定的网站及公众号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拟聘用岗位等额比例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及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发现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本次招聘成绩可保留一年,对公示期间取消聘用资格,以及聘用后因辞职而产生岗位空缺的,可在未聘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按上述要求做好递补人员的考察、公示工作。
六、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的薪酬待遇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高法〔2021〕250号)确定,社会保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均在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济源人事考试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官网及“济源检察”微信公众号(简称“规定的网站及公众号”)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因未及时关注信息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三)考生参加笔试、技能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考招聘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391-6830015,技术咨询电话:0391-661035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济源检察机关2024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