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根据工作需要,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同意,面向全县公开选聘泌阳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岗位
泌阳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5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泌阳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3.具有国家普通高校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选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者现场报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9月28日共3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泌阳县花园路西段老地税局4楼415室,联系人:马文瑞,联系电话:18239679995;
(三)报名办法:报考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正面免冠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含电子版,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泌阳县委宣传部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人数与拟选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须相应核减拟选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选聘。
五、考试
选聘采取笔试方式。本次考试全权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考点按疫情防控要求设置考点、考场,参加考试所有考生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六、考察
对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相关事宜
根据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聘资格。
拟选聘人选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月。试用期间,拟选聘人选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返回原单位工作。
本方案由泌阳县委宣传部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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