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
一、学校简介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是2018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仅有的3所以物流命名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设有三个校区(郑州校区,平原校区,新乡校区),占地面积700余亩。现有在校生13000人。学校建有实习实训室130余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0余个,拥有纸质藏书77.7余万册。学校牵头成立了河南物流职业教育集团、河南财经职业教育集团,是河南省物流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700余人,副高级及以上专任教师10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04人。学校目前开设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信息工程技术、物流与电商、财会与金融、学前教育与艺术等专业群,设有物流管理、航空物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电子商务、工业机器人技术、学前教育、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等35个专业(专业方向)。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秉持“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全国闻名”的办学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一带一路”物流人才需求,以河南现代物流强省建设为契机,遵循凝练办学思想、明确办学定位、深化办学改革、彰显办学特色的思路,着力抓好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治理水平,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育人质量,取得成效。近年来,教师参加各类比赛,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1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幼儿教育技能”一等奖1项,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29项,学生参加比赛活动获得各种奖项197项,其中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高职组)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团体赛)二等奖1项。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校领导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室及相关学院(部)负责人任成员。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岗位和专业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具有较好的学术背景和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
4.国内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已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博士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河南物流职业学院(https://www.hnwlxy.edu.cn/)发布,发布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以电子邮件投递方式进行,每人限报我校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1个PDF文档的形式分别发送至河南物流职业学院人事处hnwlzyxyrsc@163.com和招聘院部公布的邮箱。并以“姓名+应聘学院+应聘岗位”格式命名。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实施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
2.报名材料
(1)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博士应聘表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
(3)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以上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规范命名后发至邮箱。
3.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由招聘院部负责,在进行面试前要验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招聘公告中的相关条件。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有造假,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和各院部保持联系,按院部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在职应聘人员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
加招聘。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校网站首页,因未及时查阅相
关信息而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试讲)
面试(试讲)由我校各院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的方式及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按照我校各院部安排进行。
面试(试讲)满分100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要求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员根据面试(试讲)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须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和考察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和考察。若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经学校研究同意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备案时,拟聘用人员需提供已经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2203027(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072(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3-2203020(学校纪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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