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2024年哪些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
2023年、2024年毕业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家统一招生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
二、留学回国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3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
三、招聘岗位明细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和学历应如何理解?
招聘岗位明细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应聘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所要求的专业为应聘者所获得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
四、招聘岗位明细表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是如何确定的?
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5年7月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因答辩等原因需延迟报到人员,最晚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毕业证,并到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不予聘用。
五、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的人员可否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咨询电话:0371-66022251
【免责声明】免责声明:本站所发布的公告均来源于政府公告或通过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考生浏览查询,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