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邓州市委办公室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邓办〔2022〕24号)、《中共邓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邓州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邓编〔2024〕25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乡镇(街、区)工作实际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为乡镇(街、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共选聘工作人员120名,其中:花洲街道9名,古城街道6名,湍河街道6名,24个乡镇各4名,杏山旅游管理区3名。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邓州市市直单位全供、差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或在册(有正式进入事业单位人事手续)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除外(以“邓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变动审批表”或现执行的“工资变动审批表”内容为准)。
(二)选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份证与人事档案记载不符的,年龄认定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5、2021、2022、202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尚在试用期的人员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实施,有关信息通过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单位统一组织方式进行,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不选报具体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
2、报名地点:各主管单位人事科
3、初审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6日
4、初审地点:市人社局
由主管单位人事科将报名材料汇总后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集中初审和信息采集。
初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邓州市乡镇(街、区)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下载附表1、附表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蓝底)及照片电子版(照片电子版名称为本人姓名);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编制册和分配介绍信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由主管部门党组织提交组织、人社、退伍安置等部门分配至邓州市事业单位的分配介绍信和2021、2022、2023年年度考核情况报告(附单位盖章的年度考核花名册复印件)。
5、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本次选聘考试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选聘人数直至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相关人事手续由组织、编制、人社、退伍安置等部门审核认定。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