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平招才办〔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平顶山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市数字信息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3名,专业要求: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电子信息(0854)专业。
专业需求类别参照《河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本科、研究生阶段均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年龄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7.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pds.gov.cn)和平顶山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官网(http://zwdsj.pds.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线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6日上午8:00至9月20日24:00登录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cn/)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线下报名方式:2024年9月7日至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现场(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报名。
(三)资格初审及复审
报名时间结束后,招聘单位将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以邮件或电话回复的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平顶山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官网(http://zwdsj.pds.gov.cn/)进行公示。
(四)考试
本次招才引智考试与考核方式将根据最终报名情况采取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有关要求和面试人员名单另行发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等相关证件原件。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单位的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相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平顶山市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相关资料及资格复审等程序,并及时关注邮箱通知,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联系电话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我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二)所提供资料应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pdsdsj1628@163.com。
联系电话:0375-2692822。
监督电话:0375-2979951。
2024年9月5日
【免责声明】免责声明:本站所发布的公告均来源于政府公告或通过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考生浏览查询,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