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洛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及体检人员分组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根据性别、体检项目不同,体检人员分组详见附件2。
二、集合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7日上午7:20
地点: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口(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 9 号)。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二)考生体检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入职承诺书、黑色水笔1支。对证件携带不全或9月7日上午7:20分前未报到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附件3)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请考生下载填写完整,体检集合时提交。
(三)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领回。未按规定全部上交者,按违规处理。体检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体检表需经体检中心工作人员核查、确认无漏检项目方可离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费用以医院对外公布的价格为准。考生在体检结束发放手机后,通过扫码支付的方式直接与体检医院结算。
(五)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请在体检前一天晚上22点以后禁食禁水。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佩戴项链、耳环、有职业特征的饰品或明显标志。
(六)女性受检者哺乳期、月经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后,告知工作人员。处于妊娠期的人员需本人携带由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并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单位、职位代码、预产期时间、申请延期检查的项目、申请延期原因和个人手写签名等要素),可以暂不进行体检项目中的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
(七)体检如有不合格项目者,根据体检项目特点,对能当日当场复检的,当日当场安排复检一次;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八)考生(以体检号出现)的体检结果将通过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咨询电话:0379-63333311
附件:
1.2024年洛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体检人员名单.
3.入职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