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郑人社[2015]3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市15个镇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均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巩义市2024年公开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报名时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按照上级政策规定,2017年及以后统招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效力;
4. 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该专业要求为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修订,见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9月修订,见附件3)选定;
无法对应专业目录的其它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相关专业分类标准判定;
5. 年龄要求: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7.聘用后能按时到岗工作;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 近五年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5. 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巩义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 所报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9. 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判定)。
1.网上报名(2024年9月11日9:00—9月13日17:00)。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后,登录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ongyishi.gov.cn),点击“巩义市2024年镇属事业单位招聘”窗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正在进行”右侧“进入”,阅读招聘公告后,点击最下方“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进入“登录/注册”界面。
首次进入报名系统,应先注册:点击“注册”;阅读“考生注册说明”后,点击“同意”;填写注册信息后点击下方“注册”按钮完成注册(密保问题是重置密码的唯一凭证,请妥善保存)。
注册完成后,会出现“考生登录”界面,登录后点击左侧“填写个人信息”,阅读“诚信承诺书”后点击“同意”,逐项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点击“保存”。然后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规格要求:近期免冠正面彩照,红、蓝、白底版均可,JPG格式,宽高像素约为114*156,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最后,务必点击左侧“提交审核”后,考生的报名信息方能提交至资格审核端。
报名信息中“个人简历”的填写要求:1、自高中入学填写至今,按照“个人简历”栏右侧的“填写格式”分段逐行填写,时间连续不得间断;2、对于大学期间的经历,须注明学历层次、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3、对于工作经历,须注明是否为正式在编人员。
相关注册信息、密保问题、报名序号、登录密码是考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牢记。如因忘记上述信息造成报名者无法登录报名系统等不利后果,相关责任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2024年9月11日9:00—9月19日17:00。其中,9月15日至9月17日暂停资格初审)
该阶段内,审核人员将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者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提交报名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报名资格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报名信息不完整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并再次点击“提交审核”。修改完善报名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7:00。
3.缴费
(1)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者须登录原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60元(请确保银行卡开通银联支付功能,且有足够余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成功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巩义市2024年公开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2份,该表须在现场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报名登记表打印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17:00。
缴费完成后,对非因所报岗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计划而提出的退费申请,不予受理。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申请免缴考务费人员,应于2024年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现场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地点: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人事考试中心窗口。
拟申请免缴笔试考务费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比例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的信息,将于缴费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它岗位报名条件的,可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二次选报岗位,不愿二次选报或不符合其它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的,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按程序办理考务费退费手续;逾期不进行二次选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已缴纳的考务费不再退还。
(2)报考人员须按照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记载的信息和本人真实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虚构信息(或伪造证件材料)获取报名资格或隐瞒影响资格审查的重大事实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4)依据国家、河南省有关政策,对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总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情形的,只加一次。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拟申请加分人员,按其人员类别,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下列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人员,需提供:①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4);②本人任职所在的区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任职期间的年度考核情况;③本人有效身份证;④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
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需提供:①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4);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入伍通知书;④退伍证;⑤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
提交笔试加分材料的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人事考试中心窗口。
经审核认定,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5)考生报名如有问题,可于报名前(节假日除外)及报名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咨询电话:0371-69580071、69580016。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所有缴费成功人员,须密切关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如因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为一场考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含应急常识)、《职业能力测验》两科(两科各占5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加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将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计划组织、协调应变等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前,所有面试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参加现场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各学历层次的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各学历层次的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3)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同底版)。
上述材料除照片外,其它材料现场审原件,交1份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交上述第(1)(3)(4)项外,还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场审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
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5),并由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行政公章。
逾期未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如考生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所提供证件材料显示的主要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或考生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造成某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3:1),或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人数按2:1比例核减直至取消。
面试当天,如因缺考造成某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某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试总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考试总成绩排名。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产生缺额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试总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考试总成绩排名。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本人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有无违法犯罪、是否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等情况,同时要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根据被考察对象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考察将采取查阅档案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
考生未按考察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备的考察材料(包括本人档案、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造成招聘岗位产生缺额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考察对象须体检合格)。如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递补体检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时的处理办法确定递补考察对象;因考生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因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或被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且影响聘用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其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和权责关系等事宜。
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试用期满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的唯一官方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面试资格确认通知、考试总成绩、体检通知、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该网站发布。考试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并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正常通信,凡未按网站通知要求执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到本人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5.为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信力,本次招聘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监督电话:69580158。
2024年9月2日
附件_1:巩义市2024年公开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pdf
附件_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附件_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9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