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教师补充渠道,稳定教师队伍,吸引集聚一批有经验、素质高、能力强、留得住的优秀教师人才,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登封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24年继续实行登封籍在外工作教师回调政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回调计划
2024年回调登封籍外地在编在岗教师75名。其中中学段(含高中、中专、初中)45名,小学段30名。
二、资格条件
本人或配偶具有登封户籍,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中学段限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段限定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通过公开招聘渠道入编,服务期已满,登封域外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三、回调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8月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登封市直属第七初级中学
3.报名材料:(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请自行双面打印);(2)本人身份证;(3)户口簿(夫妻双方需一方为登封市户籍);(4)结婚证(仅限已婚人员提供);(5)毕业证(报名小学段后学历为本科的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6)教师资格证;(7)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8)通过公开考试招聘全过程材料,包括:公开招聘一号公告、笔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公示、拟录用名单公示、用编通知单,复印件的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9)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供的同意报名证明(内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进入单位方式、现任教单位、是否在编在岗教师,是否服务期已满,是否同意调动)。
以上材料,(1)、(7)、(9)项须提交原件,(8)可只提供加章的复印件,其它资料需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报名时,留存材料请严格按照上述顺序整理装订。
(二)政审考察。由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编办、人社局、教育局联合对申请回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以调阅档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最终形成考察报告,提交市编委会研究。
(三)手续办理。根据市编委会研究意见,由编制、人社、财政、教育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如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回调教师超出回调计划数时(按学段分别计算),组织笔试择优确定录取。
(二)本批次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务必保持填报的通讯渠道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在回调过程中,请所有报名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档案记录不符、弄虚作假或未按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回调资格。
咨询电话:0371—62882903(登封市教育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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