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交流、调动相关规定和城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经县教体局党组研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进行教师选调交流,为保证选调交流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原则。教师选调交流工作全程公开,实行阳光运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实行择优录用。
(三)坚持按需设岗、专业与岗位相结合原则。
二、选调岗位
按今年城区学校学段需求,统筹安排选调交流岗位。
初中学校为县第一初级中学、同盟学校、城关中心校所属中学,小学学校为同盟学校、实验学校、新华小学、凯旋路小学、第三完全小学、东苑小学、育才小学、文圣路小学、城关中心校所属县城环路以内的小学,以上10所学校拟选调教师110名。其中初中30名,小学80名。
各拟选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1,不足1.2:1的,由获嘉县中小学教师调整交流领导小组(附件1)研究决定,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调整或降低比例。特殊情况由获嘉县中小学教师调整交流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拟选调交流教师必须按学段报考,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申报学校岗位已招满且个人不同意调剂,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此次选调交流。
三、报名条件
1.拟交流到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需农村在编教师且在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
2.拟交流到城区学校的教师,应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交流: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2.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报名程序和选调办法
(一)个人申请。教师本人向单位提出交流申请,并征得所在学校、中心校同意后,填写《2021年获嘉县教师选调交流申请表》(附件2),由所在学校校长、中心校校长签字盖章。
(二)单位审核上报。中心校根据选调交流岗位具体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上报,申请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编人数的20%。
(三)集体报名。以中心校为单位整理上报拟交流人员《2021年获嘉县教师选调交流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4)、《工作调动须知》(附件5)、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期1寸照片2张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中心校审核人签字,按上述顺序装订)。按照申报学段分类填写《2021年获嘉县教师选调交流报名登记表(汇总)》(附件3),于9月15日报县教体局人事股,同时上报电子版。县教体局不接受个人报名。
(四)组织审核。县教体局对各单位上报的拟交流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列为选调交流教师考试对象。
(五)统一考试。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进行专业教学水平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时事政治等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择优录用。县教体局根据考试成绩,按所报学段排序,择优确定选调交流人选。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在农村任教年限、学历高低、学科需求的原则优先录用。
(七)公示。拟选调交流人选由县教体局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办理编制、人事调动手续。
(八)工作安排。县教体局根据城区学校的超缺编及学科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选调交流教师岗位。
五、其他
(一)选调交流的教师调入新单位后,如新单位没有与其对应的岗位,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有关政策进行岗位低聘。
(二)为严肃选调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选调人员,如发现其不符合选调条件或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为方便广大教职工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局党风行风建设工作办公室:0373-6306159
局人事股:0373-6306182
获嘉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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