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为构建合理、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卫生人才队伍。根据豫政办〔2014〕161号、豫卫发〔2015〕2号、豫卫〔2021〕1号等文件规定,报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25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1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9名;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15名。具体详见《2024年南召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
(五)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南召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7月17日18:00,报名者登录南召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nanzhao.gov.cn/)进入“南召县人社局页面”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模块,或直接登录http://nanzhao.pzhl.net/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295×413像素,20-100KB之间)。
报名时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留学回国人员同时上传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在职人员报考时需提交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应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按照“谁用人、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报考资格认定和审查工作责任制,严格资格认定条件,规范资格认定程序,完善资格认定手续,强化资格认定责任,确保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应注意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考试组织机构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网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资料24小时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2:00。
4、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2024年7月18日17:00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7月18日(下午15:00-18:00)到南召县行政服务大楼西五楼504考试中心办理免缴费用手续。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资格确认期间需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扶贫)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可免交笔试、面试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可免缴笔试、面试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A4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后,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需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并在招聘考试全过程中使用。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加分政策
加分条件为: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召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任职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19日8:30-11:30
携带相关材料到南召县人事考试中心(行政中心西楼504室)提交加分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申请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材料:⑴县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南召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等内容。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考试
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大于1:3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等于或小于1:3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仅为1:1的,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录用。
1、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