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上级有关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引进10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附件2:2021年汤阴县引进10名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一、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具体引进单位、专业、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汤阴县引进10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含2017年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其中: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处分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卫生系统“51111工程”、“369人才工程”大学生、在汤阴县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等;
5、汤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引进办法和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9月10日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gyi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8:00—9月28日18:00。
报名地点: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路东段)一楼西事业单位管理股。
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按照引进岗位的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即确定为拟进面试人员。
报名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2021年汤阴县引进10名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职人员另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需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五年内不得参加汤阴县组织的各类引进招聘(录)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人员与引进人才岗位比例不足2:1的,相应核减该岗位引进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如有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引进人才后续环节。
面试成绩在原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人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考察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以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在我县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三、组织领导
成立2021年汤阴县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引进工作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人才引进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规范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近14天防疫行程卡和健康码信息(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同时考生本人应做好往返考点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三)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和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
(四)考前21天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已完成集中隔离14天和居家健康监测7天),持考前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一次为48小时内)。
(五)低风险地区外省考生持7日内核酸阴性报告。
特别提示:
考生在本次应聘期间应登录汤阴人民政府网(www.tangyin.gov.cn)及时了解引进最新信息并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引进不面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引进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2021年汤阴县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6208911(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72—6203568(工作时间内)。
汤阴县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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