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2024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7月14日,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日期及编组详见附件1。面试每天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教育类岗位的加试(试讲),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注:请考生务必记清楚本人的面试日期及面试编组。因验证入场时间较长,面试当天早上7:00开始集中,考生应合理安排到达考点时间,并按照面试编组列队。
(二)面试报到地点
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原开封校区),具体地址:开封市龙亭区金明大道北段。
考生可从开封火车站、开封中心汽车站乘坐17路公交车至省税校(原开封校区)站下车;或者从宋城路站(城际铁路)乘坐33路公交车至省税校(原开封校区)站下车;或者从开封北站(高铁)乘坐53路公交车至金明广场下车,向北步行1000米路东至省税校(原开封校区)。路线咨询电话:0371-22118811、0371-22118822。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公布,并及时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
三、考察和体检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类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教育类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加试(试讲)成绩×30%。
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考察和体检人选的确定
面试及加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笔试、职业能力测验、面试和加试的成绩都相同的,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
考生面试和加试结束后即可安排返程,体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在河南省郑州市。承担体检的单位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四)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回避规定,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会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如进入面试考生有上述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在公开招聘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生应遵守公开招聘纪律,配合面试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佩戴明显可见的徽章、首饰参加面试,不得透露姓名和身份,不得有扰乱面试考场秩序和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否则将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面试前,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371-81906380、81906927
附件: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