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就业创业工作任务下沉的要求,为促进就业并保障区、街道、村三级基础服务平台工作的有序开展,按照《许昌市财政局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许财社〔2018〕1号)、《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许人社办〔2020〕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报经管委会同意,决定开展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进行聘用。
二、招用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具有经开区户籍或在经开区辖区内居住的常住人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无犯罪前科记录、适应劳动保障协管员工作岗位(爱岗敬业、会操作电脑)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进入公益性岗位之前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过就业服务并在《就业创业证》上记录。
(二)招聘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为7月1日-7月3日(共计3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为长村张街道办事处、龙湖街道办事处党政便民服务中心。
(三)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就业创业证》、一寸免冠照3张,并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一份。
四、录用办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名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三支一扶”有关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三)公示。根据体检结果确定人员名单,并将人员名单在我区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按要求进行安置。
五、合同签订、上岗及待遇
由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安排上岗,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工资待遇为2100元,并随许昌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试用期满后缴纳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有关政策执行。
监督电话:0374-8581662
咨询电话:0374-8581650
报名电话:长村张街道办事处0374-5577665龙湖街道办事处0374-2111018
经开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