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洛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及《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2021年洛龙区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洛龙人社〔2021〕11号文件,现将2021年洛龙区公益性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本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拥有洛阳市户籍(洛龙区户籍优先)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需要注意,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人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提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以免耽误本人参加招聘时的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09月07日至2021年09月13日。
报名地点: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咨询电话:65156616)
在报名成功后,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应聘者与用人单位联系,约定面试时间。
三、工作待遇及用工期限
通过用人单位面试,确定拟聘用的人员,洛龙区人社局将按规定履行资格审验、公示、审核等工作。用人单位为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岗前培训。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协商确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
附件:洛龙区2021年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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