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简介
为推动封丘县卫生健康事业有序发展,经封丘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委托新乡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人才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122名,补充到全县14个乡(镇)卫生院(具体乡镇名称及详细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二、招聘岗位、人数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4.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团队合作意识强。
5.具有国家承认的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和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6.具有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能力和素质,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或职业资格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党籍及公职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欺瞒或违纪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下载附件,并扫描尾端二维码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所需上传附件材料:
(1)《应聘报名表》(文末点击链接进行下载获取)。
(2)近期免冠照片(一寸电子白底彩照)。
(3)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及认证查询页截图。
(二)资格审查
根据本次招聘中的报名基本条件及应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将通知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需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舞弊行为,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面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高于1:3的比例,则最高按照1:3的比例(按照应聘者资格条件情况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1:3的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具体面试时间和方式将另行通知。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人员到相应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复检的人员,在一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因考生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主动放弃聘用的,在所在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1.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编制外人员相关规定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新乡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
2.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与公布职位的要求不符的或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不予录用。
五、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薪酬水平根据岗位类别执行相应工资待遇,并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应聘资格不合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的人选,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资料,不举办任何培训活动。报名和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往返路费及其他费用自理。
(四)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程序选拔录用。
(五)本次招聘在封丘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新乡人才集团。
(六)咨询电话:18537300366
监督电话:0373-7092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