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现将河南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事项明确如下:
1.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报考省级、市级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报考县级税务局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请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24年5月29日8:00至30日18:00前,持相关材料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3.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并写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⑸军人事务部门及入伍批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要写清楚本人服兵役的经历和时间。
加分人员情况经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审核汇总,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公示。
加分资格审核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杨街8号,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综合教学楼一楼111房间。
电话:0371-81906380、0371-81906927(工作时间拨打)
邮箱:hnswsyzp@vip.126.com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