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诚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三鑫投资有限公司、洛阳市金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更名为洛阳市诚鑫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授权区财政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定位为区政府国有投资发展公司、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主体、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
为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大力推进瀍河回族区区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市场竞争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不断增强区属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任人唯贤、人岗匹配、宁缺毋滥、能力本位的用人原则,建立全视角引才、全方位用才的发展体系,规范人才引进程序,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任何不良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应聘岗位所必备的相关政策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创新意识;
5.总经理要求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副总经理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良好的行政礼仪、严谨的工作作风、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同等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工作经验丰富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使用期内的人员;
4.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人员;
5.有其他影响任职因素的人员。
(三)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含)以下(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日。
2.有平台公司、金融机构及相关同类型企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或金融工作经验,有平台公司和金融机构正职任职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详见《瀍河回族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报名方式
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估(面试、面谈)、背景调查、体检、公示、聘用签约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瀍河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18:3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填写《瀍河回族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毕业、学位证、教育部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及工作证明材料、近期2寸证件照等,将以上材料扫描件PDF以压缩包形式发送邮箱,邮件主题名称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3.资格初审:根据岗位要求,工作人员择优对应聘者个人报名信息和附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采用非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初试答辩,初试为百分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选,主要对个人表达能力、求职动机、职业规划、管理经验等方面进行沟通评价。成绩高于80分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谈环节。
(四)面谈
面谈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报名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面谈时为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计划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业务判断能力等。按照面谈成绩对应聘人员进行计分排名,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背景调查
对考察对象进行背景调查,根据考察及调查结果,无违法违纪、无不良嗜好、身心健康、职业道德良好的,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七)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瀍河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八)聘用签约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选聘人员。选聘人员在接到选聘通知3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选聘资格。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九)福利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工资结构施行年薪制。聘用人员可享受瀍河区人才公寓住宿优惠政策,其子女可享受瀍河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优先入学等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络或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估(面试、面谈)、背景调查、体检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招聘实施诚信原则,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联系电话:13795270628
邮 箱:13795270628@163.com
附件:
1.瀍河回族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计划表.xls
瀍河回族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