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公开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建安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且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进行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基本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服从安排,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5月22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068室
4.报名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或就业困难认定信息;
(4)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此次招聘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本次报名成功后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因本人原因错过而影响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聘用。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建安公共就业”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计划
见附件
四、岗位待遇及工作年限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就业困难人员为招聘对象,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被招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聘用后每年进行考评,逐年签订劳动合同,如考评为不合格,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合格人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五、其它有关事宜
此次招聘公告由“建安公共就业”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由建安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4-5116705
建安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