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防范和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能力,根据沈丘县综合救援服务中心现有人员结构实际情况和“三定”方案机构设置情况,经会议研究,报请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选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聘计划
根据需求,计划从全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聘5名工作人员。
三、选聘资格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沈丘县直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财政全额供给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医务工作者和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以内,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5.专科及以上学历,危化、计算机、水利、地质工程、机电一体化、法律类专业优先;
6.有较好的文字处理能力及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31日。
2.报名地点: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建行南侧20米路东3楼)。本人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寸照片四张。联系人:钟晨阳,联系电话:0394-5226639,15225762299。
3.县委组织部统筹,县委编办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编制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人事档案真实完整性,县财政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财政供给形式。
(二)选聘方式和内容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及聘用。将拟聘用人员在沈丘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选聘人员。
五、纪律与监督
县纪委监委将对本次选聘工作全程监督。本次选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全过程。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政策规定的,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沈丘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