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工作需要开发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6个。
一、招募条件及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三)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五)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招聘岗位
三、报名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0日
2.报名地点:宝丰县智慧大楼三楼354室(兴宝二路与231省道交叉口)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就业创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和认定类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2022年、2023年毕业的还需要一并提供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表,附1张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三、招聘办法和待遇
按照“先特困后困难、专业对口优先”的原则,根据报名情况,统一调配,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使用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与补贴期限一致;实行劳务派遣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就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咨询电话:0375-6515908
监督电话:0375-6515900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