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工作需要,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洛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洛人社〔2020〕25号)的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辅助性岗位9名(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注意: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人户籍地(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提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以免耽误本人参加招聘时的资格审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益性岗位申请表一份(见附件2)。(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三)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自行通知。
(四)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宜阳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作待遇和期限
(一)用工形式。公益性岗位实行“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工作机制,由用人单位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培训、管理、考核等。
(二)安置期限。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协商确定)。
(三)工作待遇。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待遇。
注: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通过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如有申报资料不实,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上岗资格。
附件:1.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docx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