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干部队伍创业激情,推动魏都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按照“人岗相适、竞争比选、择优配强”的原则,经十六届区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聘开发区工作人员。
一、选聘范围
魏都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校、医院干部除外);区属国有企业在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选聘职位
详见《许昌魏都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魏创公司)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3年及以上工龄。
3.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有开发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6.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相关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人员;
(4)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5)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
(6)新录(聘)用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录(聘)用时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7)其他须回避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15:00至4月22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电子邮箱:wdkfqxpbm@163.com。
2.报名所需资料(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提交材料进行扫描上传)
(1)《许昌魏都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魏创公司)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签名处应为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原件、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由开发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法院、魏都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党风廉政、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始终,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选聘对象不符合选聘条件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面试根据开发区和魏创公司招聘岗位级别及特点,分级分层进行。
(三)面试时间暂定于4月24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研究决定
根据面试成绩,对报考人员学习经历、工作履历、工作实绩、综合能力、岗位匹配度等进行组织考察、综合分析,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七、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开发区管委会和魏创公司实行全员岗位聘任管理,聘期3年,到期重新聘任。未任满一个聘期进行岗位调整的,取消其聘任岗位待遇。
(二)新选聘人员实行“三个分离、双轨运行、档案记载”管理,编制保留在原单位,档案由区人社局管理,年度考核在开发区进行。
(三)对新选聘入开发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任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一年试用期满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选聘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表现优秀的,在符合晋升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推荐晋升职员等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任岗位待遇,按原职务职级另行安排。
(四)开发区聘用人员实行符合市场规则的薪酬激励机制,内设机构薪酬分配原则上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按照开发区整体目标考核和职工个人考核情况确定,依据贡献大小合理拉开档次。实现薪酬管理由传统的“按级别定薪”向“按岗位定薪”“按贡献付薪”转变。开发区聘用人员绩效工资最高不超过全区同条件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全年收入水平的1倍。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九、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未尽事宜,由魏都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魏创公司)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374-8319668
监督举报邮箱:wdkfqxpjd@163.com
附件:
1.许昌魏都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魏创公司)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许昌魏都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魏创公司)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许昌魏都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