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安阳县兴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到安阳县公安局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9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年满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9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9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中拘留所男性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9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退役军人或者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的应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用。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安阳县兴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安阳县公安局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安阳县看护队员、安阳县公安局现在职在岗劳务派遣人员合同期未满或辞职不满6个月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为2024年4月9日。在安阳县政府(安东新区)网、安阳县公共就业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安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安阳县诚信路与站南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安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厅A13窗口。联系电话:0372—5396298)
4.报名材料及证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
(2)个人简历;
(3)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填写《安阳县兴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024年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表到报名地点领取。
(三)注意事项
1.以上证件、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
四、考试
报名结束后,考试时间及方式于2024年4月17日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依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且学历相同的,进行复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仅作为复试人员排名依据。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统一组织考生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的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拟聘岗位资格条件等。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1.被拟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个月,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聘用。工作期限不得低于一年。
2.被聘用人员待遇:执行工资标准依据学历确定,高中/中专学历2000元/月,大专2000元/月,本科2200元/月,研究生2500元/月。各项保险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由单位统一按有关规定缴纳,工龄津贴每年增加50元,年终考核优秀奖1500元。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安阳县兴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4年4月9日
【免责声明】免责声明:本站所发布的公告均来源于政府公告或通过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考生浏览查询,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