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黄淮实验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博士30名、硕士10名),特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黄淮实验室是河南省科学院举办、河南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实验室,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
黄淮实验室面向国家和河南省重大战略需求,瞄准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循环领域国际前沿,坚持服务河南、面向世界,创新融通、产业发展,实行“任务导向、交叉合作、协同攻关、开放共享”的体制机制,按照“理论原始创新-技术集智研发-成果就地转化”总体思路,构建“项目牵引、揭榜挂帅、产学研用互融”攻关模式,精心谋划多层多维协同创新新路径,打造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集智创新引擎,营造一流创新生态,引育并举,面向全球不拘一格招揽人才,力争在流域整体治理与系统修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智能感知体系与风险预警防控、绿色低碳材料与重大装备研发等新兴前沿交叉领域和具有黄淮地区中原特色的优势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科学成果,努力把黄淮实验室建设成为贯通产学研用的科研实体、生态环境保护和低碳绿色循环先进技术的国家实验室和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生态环保创新创业人才中心,为全国提供美丽中国和高质量发展的河南技术、河南方案、河南示范、河南样板和河南蓝图。
二、组织领导
在省科学院党委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实验室主要领导任组长,省科学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实验室其他相关领导为成员,实验室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分为科研岗和综合业务岗两类。其中科研岗共37名、综合业务岗共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人数详见附件。
四、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党热爱祖国;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政治素养好;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6.热爱科学,对科研和科学探索工作充满兴趣,能够接受出差和参加野外调研;
7.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扎实的专业背景,有实践经验、有应用与解决问题性思维;
8.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为硕士研究生者,须于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者,可放宽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为博士研究生者,须于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9.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s://hrss.henan.gov.cn/)、河南省科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hnskxy.com/)发布,发布时间:2024年4月2日-4月1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7:00。考生熟悉了解此公告相关内容后登录报名网址http://82.156.31.140:9010,点击“黄淮实验室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报虚假信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国外学历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14:00—18:00
2.资格初审。审核时间:2024年4月12日9:00-4 月15日18:00。考生报名后,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改报岗位、更换照片、修改信息及补充资料时间截止至2024年4月16日17:00。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4年4月17日17:00前,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科30元(应聘科研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免缴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或放弃参加考试的,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4.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在2024年4月18日9:00至4月18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必须出示的凭据,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5.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3)应聘人员如需咨询,请直接与黄淮实验室人力资源部联系(咨询电话:0371-86177228,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河南省科学院组织实施。其中,应聘科研岗(一)的人员,只参加面试。
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共两科,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综合素质与工作能力。其中报考科研岗(二)(岗位代码:102)的笔试科目为专业素能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报考综合业务岗(一)(岗位代码:201)、综合业务岗(二)(岗位代码:202)的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变动情况将在河南省科学院官网公布。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省科学院官网(http://www.hnskxy.com)公布。
(5)政策性加分。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本次笔试中,享受政策性加分。具体加分政策和有关事宜在发布笔试原始成绩时按照有关规定同时公布和明确。
2.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a.应聘科研岗(一)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直接进入面试;
b.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出现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比例低于3:1的情况,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适当降低比例;
c.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确认所需材料通过河南省科学院网站进行通知。
(2)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区,未到场人员视为零分。
(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加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通过对应聘人员的履历分析和现场提问,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与执行力、团队协作意识、履职能力、自我认知与拟任岗位匹配性等综合素能。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4)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5)考试总成绩
应聘科研岗(一)、学历学位为博士研究生者,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政策加分。
其他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总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且超过规定人数比例时,则取面试分值高者为最终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成立考察组重点了解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规违纪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分别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河南省有关政策规定,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工资待遇按照黄淮实验室薪酬办法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黄淮实验室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科学院直属机关纪委的全程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371-86177228
监督电话: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5722587(省科学院直属机关纪委)
附件:黄淮实验室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招聘单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 |
岗 位 代 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黄淮实验室 |
公益二类 |
科研岗(一) |
101 |
30 |
环境科学技术学科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学、环境管理学、环境化学、环境毒理学、环境生态学等各学科专业;化学、材料科学、信息科学、计算数学、集成电路技术、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建筑材料学等学科专业 |
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博士后 |
有下列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1)具有水污染治理、环境基准/标准、传感器监测等相关研究背景和科研经历者;(2)具有土壤修复、流域综合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相关研究背景和科研经历者;(3)具有从事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地方环境治理和管理类项目经验者;(4)具有围绕节能环保装备、高效节能技术、先进环保技术、绿色低碳科技、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和政策研究等领域进行科学研究、技术转化、产业培育等工作经历者。 |
科研岗(二) |
102 |
7 |
环境科学技术学科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学、环境管理学、环境化学、环境毒理学、环境生态学等各学科专业;化学、材料科学、信息科学、计算数学、集成电路技术、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建筑材料学等学科专业 |
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有下列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1)具有水污染治理、环境基准/标准、传感器监测等相关研究背景和科研经历者;(2)具有土壤修复、流域综合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相关研究背景和科研经历者;(3)具有从事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地方环境治理和管理类项目经验者;(4)具有围绕节能环保装备、高效节能技术、先进环保技术、绿色低碳科技、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和政策研究等领域进行科学研究、技术转化、产业培育等工作经历者。 |
||
综合业务岗(一) |
201 |
1 |
会计、金融、财务管理、经济管理类专业 |
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有下列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1)有会计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者;(2)有从事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者;(3)有负责事业单位大型项目财务管理经验者。 |
||
综合业务岗(二) |
202 |
2 |
生态环境类相关专业,化学、材料科学相关专业,人力资源开发及相关管理学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
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有下列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1)有从事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项目管理2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科技工作政策和科研项目申报、过程管理及考核验收等相关工作者;(2)有从事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2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人事政策和人才、薪酬、社会保险及考核等相关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