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三门峡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现将2021年三门峡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附件2:2021年三门峡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登记表.doc
3、附件3:面试资格确认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2021年9月7日
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1年9月14日-16日。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面试资格确认工作分批次分时段进行,请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提前做好时间安排。分批次情况详见附件1。
(二)地点: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地址:崤山路东路与宋会路交叉口铝厂转盘东北角银山大厦)
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
根据《方案》规定,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发现通过填报虚假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
面试确认人员须提前下载并正确填写《2021年三门峡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登记表》(附件2)、《面试资格确认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粘贴1寸近期免冠彩照,在“本人承诺”栏“签名”处亲笔签名,携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具体为: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港澳台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书,以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书所列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本专业和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岗位对从业资格等方面有要求的,须提供有关资格证书;
(四)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资流水、单位缴纳社保凭证等。
(五)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填写现工作单位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同时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或离职证明。
1、面试确认时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现工作单位”一致的,提供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面试确认时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现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提供报名时填写的“现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和面试确认时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已从报名时填写的“现工作单位”离职且现无工作单位的,提供离职证明。
(六)报考者毕业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中的具体专业不一致,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与某专业相关相近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专业要求的,须提供学校认可的本人所学专业的毕业生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和相近相关专业的主要课程目录。
三、有关要求
(一)参加面试确认人员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进行面试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主动放弃面试的应由本人提交书面声明(附件5),经本人签名,于9月16日前将扫描件发送邮箱(smxsydwgl@126.com)。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考生做好个人疫情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确认地点和面试确认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一米间距。
考生进入面试确认地点时应主动出示本人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防疫健康码及“防疫行程卡”,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面试确认地点。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暂不进行现场确认,请于9月14日前电话联系告知情况。凡隐瞒或谎报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通过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迅速离开确认地点,不得随意停留。
联系电话:0398-297682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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