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临颍县内的常住人员,同时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具体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 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不含分配安置、自主 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
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面试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到临颍县人社局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属于复转军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失业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件等;
3、面试方式: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核公示
经审核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后,通过适当途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期限和待遇
人员被录用后,依法订立合同期限为一年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不超过三次,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含续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被录用后月工资不低于临颍县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被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颍县人社局和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五、政策咨询
漯河市临颍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办(610室)
咨询电话:0395—8862117
漯河市临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数量
1
临颍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后勤辅助性岗位
1
2
临颍县政务服务中心
后勤辅助性岗位
4
3
临颍县三家店镇人民政府
后勤辅助性岗位
1
4
临颍县固厢乡人民政府
后勤辅助性岗位
1
5
临颍县人才交流中心
后勤辅助性岗位
2
6
临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后勤辅助性岗位
2
7
临颍县小商桥景区运行保障中心
后勤辅助性岗位
1
8
临颍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后勤辅助性岗位
1
9
临颍县瓦店镇人民政府
后勤辅助性岗位
1
10
临颍县信访局
后勤辅助性岗位
1
11
临颍县医疗保障局
后勤辅助性岗位
2
12
临颍县台陈镇人民政府
后勤辅助性岗位
1
13
临颍县繁城回族镇人民政府
后勤辅助性岗位
2
14
中共临颍县委办公室
后勤辅助性岗位
1
15
临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后勤辅助性岗位
2
16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街分局
后勤辅助性岗位
1
17
临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后勤辅助性岗位
1
18
临颍县人民政府新城街道办事处
后勤辅助性岗位
4
19
临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后勤辅助性岗位
3
20
临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后勤辅助性岗位
1
2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颍县委员会办公室
后勤辅助性岗位
1
22
中共临颍县委政法委员会
后勤辅助性岗位
1
23
临颍县城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后勤辅助性岗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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