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康复医院隶属于许昌市民政局。始建于1965年9月,为民政福利事业单位,医院成立至今已经发展成为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的公立医院。
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报名条件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临床专业人员2名(具有内科方向执业医师证,急诊科工作过优先),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人员2名(具有执业医师证),精神科专业人员2名(具有执业医师证)。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服从分配,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年龄截止日期以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3月18日为准,即指1974年3月18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至4月3日。
参加报名的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有资格证人员需提供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2份,于报名时间内提交至许昌市康复医院(延安路院区)六楼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医院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考者填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三)其他事项。
1.报考者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四、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集中组织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本人。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374-2226698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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