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郑州经贸学院前身为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成立于2003年4月,于2020年6月30日转设为郑州经贸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河南省教育厅主管。
学校现有学科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艺术学、文学、法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现有本科专业48个,专科专业32个,逐渐形成了以经济管理类专业群为主体,以智慧制造和计算机与人工智能类专业群、艺术设计和传媒类专业群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优势学科专业(群)发展格局。现有河南省重点建设学科5个,省一流本科专业6个,省民办高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10个,省民办高校品牌专业9个,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个,省一流本科课程15门,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个,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课程3门,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9门,省课程思政样板课程2门,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6个。
学校立足郑州,面向河南,辐射中原,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特色创品牌,以质量谋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战略。
近年来,学生在全球品牌策划大赛、全国电子设计竞赛、全国数学建模大赛、全国“挑战杯”大赛、全国大学生“恩智浦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各类比赛中屡创佳绩,获奖层次和数量均在我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且就业质量不断,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青睐和广泛赞誉。
建校以来,学校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办学条件日益改善,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成效,人才培养质量稳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学校先后被授予“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综合实力10强院校(民办高校)”“河南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等30余个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高层次教师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校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身心健康,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岗位条件
(1)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2)具有高校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情形。
(二)一般教师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校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身心健康,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
2、岗位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
(2)一直在高校从事教学工作并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可适当放宽;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情形。
以上招聘岗位信息随着招聘的进行实时更新递减,请以学校官网公布的招聘启事为准。
三、待遇与福利
聘任年限: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实行合同聘用制,教师首个聘任期限为3年。聘任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符合聘任要求者均予以续聘。
薪资水平:实行结构工资制,由岗位工资、职级补贴、课时津贴、人才津贴等构成,教授:年薪14万元以上;副教授、博士:年薪12万元以上;讲师年薪7-8.8万元;硕士年薪6.5-8.2万元。特殊人才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执行协议工资。
符合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政策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还可以从政府分别按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
保险福利:人事关系一经转入郑州经贸学院,即统一购买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加入教育工会,享受有关福利待遇。
住宿:学校可为在郑州市区及龙湖镇无住房的老师提供教师公寓。
户籍:需要在郑州市落户者,可以办理郑州市户口。
四、应聘须知
1.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2.一般教师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一直在高校从事教学工作并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可适当放宽;
3.应聘方式:
请登录“郑州经贸学院人才招聘网”(方法1:进入郑州经贸学院官网,点击导航栏-【人才招聘】处。方法2:点击链接http://rsxt.zueb.edu.cn/zpNew/index.do)
高层次教师岗在【岗位搜索】处选择【高层次人才入口】,点击【搜索】。
一般教师岗在【岗位搜索】处选择【一般教师入口】,点击【搜索】。
4.具体注意事项详见 人才招聘主页《应聘注意事项》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2号郑州经贸学院人事处;
邮编:451191
联系人:丁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499606
【免责声明】免责声明:本站所发布的公告均来源于政府公告或通过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考生浏览查询,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