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精神,结合医疗卫生健康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招聘急需紧缺医学人才15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急需紧缺医学人才150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24年唐河县校园招聘急需紧缺医学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见职位表(18周岁以上为2006年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条件
学历、专业条件详见《2024年唐河县校园招聘急需紧缺医学人才职位表》(附件1),学籍符合国家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5、已签订《河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人员、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我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我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政府购岗”计划、特招医学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期未满人员;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通过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和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到高等医学院校现场招聘的办法进行。
在相关高校设置报名处进行报名,面向高校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院校出具的载明有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内容的报考推荐证明;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2024年唐河县校园招聘急需紧缺医学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
2024年应届毕业生,入职前进行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审,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唐河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其本人承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合格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和考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异地,聘用异地考官,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医疗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用。
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如果同一职位确因人数较多需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成绩为面试成绩。需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的,所设置的面试组须在3个以上(含3个)。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对成绩相同考生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个程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通过面试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辞职、调动或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参加唐河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考试,也不得以其他形式在唐河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使用,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及未按时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唐河县急需紧缺医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县主要领导任组长,监察委、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公安局、卫健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兼任,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学人才工作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方案由唐河县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联系电话:县人民医院牛科长 张科长15003775566
县中医院 周科长 13782052333
县公费医疗医院 朱科长 15236059858
县妇幼保健院 郭科长 15893339618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邢科长 18937763676
县卫生学校 罗书记 13633995228
县卫健委咨询电话:0377-68959985 (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 0377-68986099 (工作时间)
唐河县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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