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待遇
(一)发展前景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表现优秀的,给予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学驾驶、晋升岗位等级等奖励,能力素质过硬,符合指挥员条件的可选取担任小型站或乡镇队指挥员。符合招录条件且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队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二)工资待遇
长葛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试用期(两个月)工资2500元,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人均工资3500——6000元/月(含高危补贴、绩效、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和重疾险),入职满6个月后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生活待遇
统一发放被装,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伙食标准,实行集体就餐、集体住宿,每年安排体检1次。
(四)休假待遇
除轮休、休假外,24小时全封闭军事化管理。
1.工休假。试用期满后,队员每月休息6天;满2年以上者,每月休息8天。
2.婚产假。队员结婚当年享受一次婚假,假期10天。男方在女方分娩第一个孩子的当年,可休陪产假30天。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消防事业,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无违法违纪记录的中国公民。
2.战斗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驾驶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5周岁(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有B2证(或以上)两年以上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身高165cm以上。
4.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6.因身体原因无法参与正常体育运动和执勤训练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收计划
岗位设置:战斗员15名,驾驶员岗位5名。
四、招收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初审、体能测试、体格检查、聘用集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初审(3月1日--3月10日)。报名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进行审核,确定入围现场考核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应招人数之比为1.5:1,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报名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军人及有B2照以上驾驶证的一并携带退伍证、驾驶证(以上证书均需提供复印件),以及《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由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并填写一式两份)、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
(二)体能测试。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适时由长葛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测试内容为:体能测试参照消防员体能标准进行,主要对报名人员的身体协调性、体能素质进行测试,包括1000米、100米跑、4×10米折返跑、单杠引体向上4项,每项各占25分,总分100分。
(三)体格检查。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进入体检阶段,体检标准参考《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的病根,在培训或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在工作期间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四)政治审查。对入围人员进行政治审查,由大队出具无犯罪证明函,本人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五)聘用集训。根据体能测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开展为期30天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进入试用期(含30天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后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等级标准定级、定岗,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期间统一为录用人员发放被装。
五、职责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采取准军事化管理,除参与日常处置火灾及抢险救援外,统一组织参加训练及理论知识学习,训练包括体能训练、业务训练、技能训练,理论知识学习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条令纲要、业务理论等。
六、分配使用
队员集训结束后按计划分配至长葛市各消防救援站。
报名地点:长葛市消防救援大队(长葛市金英路金桥市场南邻)
联系电话:0374-6211201
资格审查、聘用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群通知、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免耽误应聘。)
提示:此次招聘由长葛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没有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