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政办〔2021〕37号)及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邑县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鹿政办〔2021〕5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补录一线专职消防员25名,驾驶员10名,共计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计划及工作地点
县城区域、乡镇一线专职消防救援队战斗员25名,驾驶员10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专职消防救援队战斗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消防工作;
2.身体素质好,无重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1日以前出生)、 28周岁以下(1996年2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9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技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等相关文化程度报考;
(二)专职消防救援队驾驶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消防工作;
2.身体素质好,无重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驾驶员要求有B或A类驾驶证(A3除外)两年以上驾龄;
4.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6年2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9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技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等相关文化程度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在影响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被消防救援大队开除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鹿邑县消防救援大队和鹿邑县人力资源管理局共同组织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通过鹿邑县政务网(https://www.luyi.gov.cn/)向社会发布,鹿邑县政务网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发布,不再单独通知,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网站查看招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4日—2月7日17:00(截止时间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
(1)现场报名:从发布公告的网站根据报考者所报岗位类别自行下载《周口市鹿邑县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战斗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或《周口市鹿邑县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驾驶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自行填写完毕后送至鹿邑县消防救援大队(涡北镇祥龙路与志元大道交叉口)。
(2)网上报名:近期1寸红底免冠证件照片插入到报名登记表照片栏,填写后登记表连通扫描或拍照的相关材料打包后以所报考岗位名称战斗员或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提交至所报邮箱1930164981@qq.com。
3.报名提交资料:
(1)①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战斗员现场报名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备案表、退役军人退伍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本人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已成年的兄弟姐妹)无犯罪记录证明。
②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战斗员网上报名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备案表、退役军人退伍证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图片;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电子版、填写好的《周口市鹿邑县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战斗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人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已成年的兄弟姐妹)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
(2)①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驾驶员现场报名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备案表、退役军人退伍证、B证或A类驾驶证等材料扫描件、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电子版、填写好的《周口市鹿邑县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驾驶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本人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已成年的兄弟姐妹)无犯罪记录证明。
②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驾驶员网上报名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备案表、退役军人退伍证、B证或A类驾驶证等材料扫描件或图片、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电子版、填写好的《周口市鹿邑县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驾驶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人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已成年的兄弟姐妹)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
4.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网上报名的需在考核时提交相关材料原始件。
(三)面试及心理测试
1.面试及心理测试时间地点:现场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心理测试形式:心理测试采取自评式。
(四)体能测试
根据拟录用人数与参加体能测试人数的1:2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均参加体能测试),如达不到招聘比例要求,以实际面试合格人员作为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体能测试主要检测应聘人员的基本体能素质,共设置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100米跑五个项目,满分100分,各项成绩分别按20%计入体能考核总分,占总成绩的60%。
(五)总成绩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60%。
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招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体能测试高者优先。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通过对拟招聘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结合基层消防工作需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考察时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核不合格及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有关待遇
公示结束无异议、经集中培训(2个月)、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鹿邑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一)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队员:试用期为2个月。岗前培训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工资待遇:被聘用人员薪酬按照合同制有关要求执行,按基本工资(本科毕业生3000元/月,专科及以下毕业生2200元/月)、高危补助5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B证驾驶员岗位补助1000元/月标准发放,单位提供食宿、各类服装供给,每月带薪休假6-8天,其中高危补助、绩效工资、岗位补助依据每月个人出勤情况、工作实际以及履职尽责情况而定。
(三)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规定办理,国家规定的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商业险种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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