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引进高素质人才,解决部分教师工作、生活的实际困难,稳定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现根据我市实际,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汝州市范围外公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在职的汝州籍教师(夫妇一方是汝州籍或是汝州市在编在职人员的也可)。
(二)选聘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
具有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不受年龄限制;获得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和受到县级及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教师不受年龄限制。
二、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为我市中小学校教师,根据报名人数及任教科目,结合我市各学校实际需求择优聘用。
三、待遇及要求
(一)选聘人员自愿接受所聘岗位等级的绩效工资管理(含高职低聘);
(二)选聘人员接受聘任后与聘用单位签订不低于三年的聘用合同,在合同期内个人不得提出调整工作岗位要求。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填写的选聘报名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含电子档);
(2)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资格证各一份(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4日至9月10日。报名地点:汝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教体局210室)。
(二)选聘程序及计分办法。
本次选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时间为8分钟,参加选聘人员按自己所教学段及学科自选一节内容进行讲课。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根据选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考核工作将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选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聘用及岗位分配
选聘人员报经汝州市2021年选聘汝州籍在外任教教师回汝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人事调动、编制等手续。选聘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选聘人员统一由市教体局根据学校缺编及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等情况,结合考试成绩进行合理分配。
六、工作要求
选聘工作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坚持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选聘人员如提供的材料失实,取消其选聘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市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选聘活动。
选聘人员服务三年内不得流动,外出学习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2021年选聘汝州籍在外任教教师回汝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汝州市2021年选聘汝州籍在外任教教师回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具体事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汝州市2021市选聘汝州籍在外任教教师回汝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咨询电话:市教育体育局0375—603530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5—6028220。
附件:汝州市2021年选聘汝州籍在外任教教师回汝任教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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