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河南省儿童医院是三级甲等儿童医院,挂牌北京儿童医院郑州医院、郑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是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河南省儿童医学中心、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郑州大学儿科学硕士学位授予点。拥有郑东院区、东三街院区、南院区和西院区,“一院四区”各有重点、互为补充、协同发展。
医院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市医学重点(培育)学科22个,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专科诊疗中心1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1个,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省市重点实验及工程研究中心21个,其中7个省级平台,生物样本库通过科技部中国人类遗传资源保藏审批。
医院设立儿科医学研究所为专职科研部门,实验室面积3000余平方米,已建成基础研究、分子诊断、代谢筛查、生物样本库、临床流行病研究中心5个平台,可满足临床及基础研究。近五年,医院获批科研立项703项(其中国自然基金委及科技部立项21项),科研获奖72项(其中省部级6项),国家授权专利1913项。发表论文5079篇,其中SCI论文489篇、中华及中文核心期刊论文837篇、影响因子>5分177篇,在世界医学顶级期刊《JAMA》《BMJ》发表论文影响因子最高120.7分。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各类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2.具备拟聘工作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要求为医院确定的报到日之前。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二)人员类别条件
1.博士研究生
要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六级成绩425分(含)以上;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能力。
2.硕士研究生、本科
(1)硕士研究生
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高中起点),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疗专业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六级成绩425分(含)以上。
(2)本科及以上
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高中起点),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其他条件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2024年1月31日
四、报名方式
采用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报名。
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个人信息填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认真核实基本信息后再投递。微信扫码报名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五、具体面试、笔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官网信息。自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投递简历,我院有权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院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入职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以河南省儿童医院人力资源部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371-85515707(人力资源部朱老师)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外环东路33号住院部B座7楼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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