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2023年“才聚范水,智汇范县”优秀人才引进工作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才聚范水,智汇范县”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面试公告如下:
一、面试岗位及参加人员
此次面试的岗位为《2023年“才聚范水,智汇范县”优秀人才引进工作公告》中的招聘岗位。参加人员为报考相应岗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4年1月20日
三、面试通知单领取有关事项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持身份证到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大楼一楼东大厅)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非考生本人领取的,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考生证件。
四、面试形式
应聘教育教学类职位的,采取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幼儿园、小学、初中均采用范县现行学科教材;面试总分100分。考生备课时间15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应聘其他职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工作适应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
五、面试考官组成
面试考官在全封闭状态下开展工作。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面试考官在实施面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面试考官守则》。
六、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成绩计算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七、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发放体检通知单。
八、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等,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实行回避。
(三)考生不得携带考试违禁物品,进入候考室前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事业单位人事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中共范县县委组织部:0393-5865017
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3-8503282
监督电话:
范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393-5260618
范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393-8635825
附件:
中共范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