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毕业生20名。现将具体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南工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豫北名城新乡市,始建于1975年。学校占地面积1220亩,校舍建筑面积56万多平方米,设有16个学院(部),全日制在校生17800余名。专任教师800余名,高级职称教师360余名,拥有国家优青、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50余名,建有37个本科专业,获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在全国高校中率先设置了电缆工程本科专业,形成了智能制造、电力电气、电子信息、新能源材料、产业经济等兼具特色与优势的专业集群。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就业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等诸多荣誉。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在河南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校领导和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硕士毕业生20名(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2021年6月以来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并获得硕士学位,且本科学历需为普通高等教育并取得学士学位;已就业考生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已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材料。
6. 国(境)外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 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工学院(http://www.hait.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8日。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33,进入“河南工学院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9日上午8:00至2024年1月11日下午18:00。
2. 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录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1.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
2. 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公开招聘系统和学校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hait.edu.cn/)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资格核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学校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hait.edu.cn/)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辅导员岗位报名者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5)已就业考生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我校的证明或者已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按照1-5的顺序排列、装订,审核原件后复印件学校留存,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加考试资格。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hait.edu.cn/;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答辩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1. 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一岗位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 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将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同一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面试成绩视为零分。
3.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1.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经我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以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691057 (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3-3691063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河南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序号 |
招聘专业 |
学历学位 |
人数 |
岗位 |
备注 |
1 |
机械电子工程 |
研究生/硕士 |
1 |
专任教师岗 |
1.硕士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本科专业为机械类。 |
2 |
车辆工程 |
研究生/硕士 |
1 |
专任教师岗 |
1.硕士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本科专业为新能源汽车工程、智能车辆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 |
3 |
材料加工工程 |
研究生/硕士 |
1 |
专任教师岗 |
1.硕士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本科专业为焊接技术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4 |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机与电器 |
研究生/硕士 |
2 |
专任教师岗 |
1.硕士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本科专业为电气类。 |
5 |
软件工程 |
研究生/硕士 |
1 |
专任教师岗 |
1.硕士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本科专业为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
6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研究生/硕士 |
2 |
专任教师岗 |
1.硕士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本科专业为计算机类。 |
7 |
生物医学工程 |
研究生/硕士 |
1 |
专任教师岗 |
1.硕士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本科专业为电子信息类。 |
8 |
应用经济学 |
研究生/硕士 |
1 |
专任教师岗 |
1.硕士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本科专业为商务经济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学。 |
9 |
会计学 |
研究生/硕士 |
1 |
专任教师岗 |
1.硕士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本科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 |
10 |
设计学 |
研究生/硕士 |
1 |
专任教师岗
|
1.硕士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本科专业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11 |
应用数学 |
研究生/硕士 |
1 |
专任教师岗 |
1.硕士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本科专业为数学类。 |
12 |
法学 |
研究生/硕士 |
1 |
专任教师岗 |
1.硕士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本科专业为法学类。 |
13 |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 |
研究生/硕士 |
4 |
专职辅导员 |
1.硕士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本科专业与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要求入住男生宿舍。 |
研究生/硕士 |
2 |
专职辅导员 |
1.硕士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本科专业与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要求入住女生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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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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