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方案有关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先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
三、体检安排
1.时间:2023年12月29日7:00,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到南阳师范学院中区办公楼前集合完毕。
2.体检考生集合时,工作人员会组织点名并抽签确定体检编号,请考生务必记清自己的体检编号,以免错号影响体检结果。
3.体检人员手持体检表(带有自己编号)进行体检。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4.检查完毕后请把体检表交于服务台,核对体检项目是否检查齐全,发放就餐卡。
5.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用210元,自带现金),由医院收取。
四、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当天携带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2.体检考生请务必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即取消其体检资格。
3.考生体检过程中,只报本人编号,不得将姓名等个人信息告知医务人员。
4.体检前三天禁饮酒、饮食清淡;体检前一天晚上八点后禁食、十二点后禁水,晨起空腹抽血,有晕针、晕血者请提前告知,抽血后请按压局部3-5分钟。做腹部B超检查时,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晨空腹)。留取尿标本时,如果是在月经期请提前告知医务人员。怀孕者,请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线检查。(如有任何项目不能做,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5.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是现场判定的体检项目,因本人没有提出复检而作出不合格结论的,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复检。
6.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