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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2023年商丘梁园区公开选聘区教育发展中心教研员公告

来源:梁园网 时间:2023-12-18 浏览: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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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全区普通中小学校(公办)教师公开选聘教研员2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

本次拟选聘区教育发展中心教研员21名:

初中语文1人、初中数学1人、初中英语1人、初中道德与法治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历史1人、地理1人;小学语文2人(含语言文字工作)、小学数学2人、小学劳动教育1人、小学科学1人;中小学信息技术1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1人、中小学体育1人、中小学音乐1人、中小学美术1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1人。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和能力,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技术;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和科研能力,撰写的教学论文、课题报告、综合实践活动有较高质量;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梁园区普通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本人自愿、单位同意。

4.应持有与报考岗位、专业、学段对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申报劳动教育、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和书法的人员,应持有与报考学段对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

(1)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岗位,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专科及以上)。

(2)小学语文(含语言文字工作)、数学、劳动教育、科学等岗位,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小学信息技术、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中小学体育、中小学音乐、中小学美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等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专科及以上)。

7.教龄和职称要求:教龄满6年以上,获得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8.业绩要求:获得市基础教育教学教研室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本学科优质课一等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各类招聘服务期限未满的;

5.各级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

6.与所报岗位不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

三、选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通过梁园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17:00。

2.报名地点:梁园区教育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区教体局院内 )。

3.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办法进行。

4.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梁园区公开选聘区教育发展中心教研员报名表》二份(需正反面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证书、荣誉证书、优质课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3张。

5.报名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完成相应选聘工作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聘计划比例应当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选聘计划直至取消。

3.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审查合格的,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报名人员凭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微型课+答辩。

3.面试内容:微型课为选聘学科教学内容。

4.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同一面试考场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选聘下一环节。

四、考察

1.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2.对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3.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资格复查和考察合格者,根据选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梁园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不予聘用,由主管部门根据缺编空岗情况调整至所属中小学校。

六、组织领导

严格公开选聘程序和纪律,接受社会和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选聘工作由梁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选)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370-2510209。

附件1:梁园区公开选聘区教育发展中心教研员计划表

附件2:梁园区公开选聘区教育发展中心教研员报名表

梁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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