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161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的通知》要求,项城市农业农村局将制定的《2021年项城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办法公告》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符合招募条件人员,请在公示期内到农业农村局畜牧股报名(原畜牧局院内)。
2021年8月31日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7日
联系电话: 0394-4321799
项城市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精神,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生猪调出大县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的通知》(豫农文〔2020〕281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161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就2021年公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1年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人数达到20名。2020年已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4名,现拟招募6名。
二、招募对象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业3年以上的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三、招募条件
1、符合招募对象要求且男性、女性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畜牧兽医专业毕业的人员,年龄可酌情放宽。
2、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3、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记录。
四、招募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招募考试。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项城市农业农村局畜牧股(原畜牧局院内);
电话:0394-4321799。
2、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认证证书(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现场填写提交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始终,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二)技能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由市农业农村局安排参加专业知识闭卷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的主要内容是动物疾病诊治、防疫、检疫和畜牧业法律法规等方面基础知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参加考试人员要认真学习、精心准备。
(三)体格检查
根据招募考试情况,要求成绩前6名人员到项城市中医院或者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格检查不合格或患有人畜共患病的依成绩名次先后进行替补。
(四)审定公示
经招募考试确定初步人选后,由市农业农村局最终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确定人选
公示期满后,确定最终人选。
(六)签订服务协议
由市农业农村局与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签订服务协议。
五、服务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制定《项城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管理办法》,规范服务管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补助拟定每人每月250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加绩效等)。服务期间,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可以再签订续聘协议。
六、经费保障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161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的通知》精神,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补助资金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列支。
附件:2021年项城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办法公告.doc
项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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