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文件精神,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院领导班子副职为副组长,教授委员会,人事科、医务科、纪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23人;硕士研究生52人;共计75人。
详情见附表一:《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数一览表》 。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博士研究生: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起点,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博士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应为2023年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师、技师须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临床医师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4.身体健康。
5.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数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从2023年11月29日至 12月7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 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由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实施,报郑州大学备案;
2.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 12月8日。
3. 报名方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点击查看二维码信息)
扫描填写完成后填写《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3年博(硕)士毕业生应聘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备案表、资格证、规培证、科研成果及论文证明等材料的压缩数据发送至人事科邮箱:zdwfy2022@vi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专业+最高学历+姓名+手机号。凡未按要求报名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可到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网站下载报名表并填写,提交各阶段毕业证、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应聘报名表》、自荐材料及相关证书等。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人事科负责审查。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与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人事科联系。
经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与确认后,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按比例形成最后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在郑州大学指导下,由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具体实施。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敬业精神等。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内容及相关要求在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等于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者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四)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院网站公布,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网站公布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考察结束后,出现人员不合格及放弃拟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人员聘用及待遇
1.按照我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的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在郑州大学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未尽事宜,由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66916795(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371-69690394(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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