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招聘安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和招聘工作安排,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现将笔试面试成绩予以公示,对资格确认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笔试、面试成绩及加分人员公示
根据《关于招聘安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经笔试、面试及资料审核,现将笔试面试成绩和符合本次招聘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2),公示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对署名或当面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核实,对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来信请转安阳县公安局政治处或安阳县公安局驻局纪检监察组。
公示电话:0372-2656862、2656013
二、资格确认
根据工作安排,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入围名单见附件3)。
(一)资格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27日8:30—11:30、15:00—17:00
(二)资格确认地点
安阳县公安局9楼938房间(安阳县白璧镇锦泰东大街东段)
(三)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现场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注册电子备案表。其中: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人员需提供);
5.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符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安民警职业保障的通知》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均由资格审核单位留存,不再返还考生本人,请考生提早备份。
三、有关要求
1.参加资格确认须考生本人到场,未按时或按要求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
2.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对所提供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体检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资格确认后,现场发放《体检通知单》,按通知单要求进行体检。
考生咨询电话:0372-2656862
附件1:安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xls
附件3:安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检入围及资格确认人员名单.xls
安阳市公安局
安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2日